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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发展的一个思路
Second Life最大的魅力在于其开放性,除了在虚拟世界中可以自由行动,不受所谓“任务”约束外,每个玩家都可以对自身的虚拟人物做完全的定制,从服装到容貌,只要你想像力足够,可以创造出非常个性的角色,更令人兴奋的还在于SL为用户免费提供了Linden Script Language(林登脚本语言,简称LSL)这个开发工具,用户通过学习可以使用它开发出各种小玩意儿,例如一种全新的舞蹈,一个有趣的小游戏等等,这些虚拟物品可以自由共享,也可以拿来出售,SL中的财主们就有通过这种方式起家的。 Photo from MasterNewMedia 相比于MMORPG中的打打杀杀,SL的这种做法更好的体现了“为他人创造价值就是为自己创造价值”的理念,这让我想到在MMORPG这类网游能否引入SL的这种思路,即提高用户的自由度,使他们也能创造出自己的法术、宝物,并且可以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交易,而非完全由网游的管理方来设定,试想某个用户研制出了“72变”这个法术,该会造成多大的轰动啊!有人可能会说学习的难度太大,这点倒不用担心,只要你提供的工具不像C++那么高深,就一定会吸引那些Geeker们做这样的事情,更多的人会因为利益和独占性而参与进来,另外有人会担心这会破坏游戏的平衡性,但恐怕战略性游戏才更在乎这个吧,至于种族之类的概念我认为应该完全抛弃,在游戏中我们扮演的是自己,而不是非要成为巫师、骑士或者精灵,为什么要桎梏自己呢?当然,也许按照我这个思路,就不再是MMORPG了,或许是一个神魔世界版的Second Life,这又有什么不好?至少我觉得这更能吸引我
Second Life遇到的一个困境
从Techcrunch上看到一个消息,近日Second Life的创造者Linden实验室禁止了这个虚拟世界中所有形式的赌博活动,此举源于美国FBI对于Second Life中赌博活动的调查,在美国,政府禁止大多数形式的在线赌博。 众所周知,在网络和3G时代,“3G”,即Girl,Game和Gamble是主要的赢利点,虚拟世界也不例外,而这其中除了Game外另两个市场都涉及法律问题,即使在美国这样较为开放的国家,网络上的色情服务与赌博仍是敏感地带。现在,Linden实验室迫于FBI调查的压力不再允许赌博,无疑对其财务收入是个巨大打击—在虚拟世界中开办的大型赌场和各种赌博活动每月都能为Linden贡献大量金钱,还不清楚美国政府的这一举措对Second Life的负面影响能持续多久,如果时间很长,将使SL这种具有开创性的虚拟世界的经济形式面临巨大危机。不像魔兽世界这样的网络游戏,有打怪、升级、宝物、任务等等官方制造的噱头吸引用户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Second Life是一个完全开放和自由的虚拟空间,其魅力完全在于用户自己所创造的内容,虚拟物品、小游戏、社区甚至赌场,Linden只提供虚拟的土地,你在上面干什么均由用户自己做主(这其实有点儿类似于Web2.0网站的UGC,或许我们可以称之为Game2.0?),然而虚拟世界并非与真实世界完全隔离、互不干涉,它也要遵从现实的法律,但Linden采取的放任自由主义的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在线赌博这样的“非法活动”,而这其实是一个两难困境,因为这些由用户制造的“非法活动”却是Linden的主要收益之一。 有一点不明白的是既然美国允许拉斯维加斯那么多的赌场合法存在,为什么却要禁止在虚拟世界中开办赌场呢?如果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在Second Life中办分店呢?采用征税或者拍卖虚拟赌场经营许可证的办法不行吗?不了解美国的相关法律是怎么回事 。也许是该出台一部虚拟世界基本法的时候了。而从Linden的角度,当务之急当然是先把自己的责任撇清,关键是Second Life的未来发展,是不是只有赌博这样的刺激才能吸引用户?有没有合法的替代方式同样能做到这一点?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商业模式?或者只能争取让虚拟世界中的赌场合法化?我想这些问题对于其他虚拟世界也有着巨大的意义。
Second Life病
桑林志转了一个视频,把我笑坏了,你看看视频中这些人奇怪的举动像不像僵尸,不过这不是在拍恐怖片,他们只是在模仿Second Life世界中虚拟人物的动作罢了:不停地撞墙,用敲键盘的方式交流,僵硬的动作和眼神,还有“飞行”(趴在转椅上模仿飞行够有才)。这一方面说明SL很吸引人,如果你沉溺其中,就有可能患上这种“病”,另一方面也表明SL这类游戏还不够“自然”,搞得人和僵尸似的,不过模仿真实的人还真是个难题。
有关SL的一个讨论
今年2月份时,商业咨询公司Arvetica组织了一次小规模的讨论会,论题是“对公司而言,Second Life是流行一时还是商业资产”(Second Life for Businesses – fad or business asset?),组织者设计了两个场景,20名参与者被分成了3个小组对这两个场景进行讨论: 场景A:2008年12月:在同《金融时报》的一次谈话中,Sam Palmisano(IBM的CEO)对这家报纸解释了为什么他们认为Second Life只是一个时髦玩意儿,过眼流星,而他们在这一过程中损失了8500万美元的投资…… 场景B:2008年12月:《金融时报》发表了一篇文章,该文认为Second Life是一种商业形式,85%的世界五百强企业都在其中建立了自己的存在…… (PS:为什么要选IBM?因为他们是最早进驻Second Life世界的500强企业之一,说明当初IBM是很看好Second Life的) 这实际上就是在评判Second Life这种虚拟经济形式能否获得主流商业社会的认可、能否持续成功,Alex1将讨论的结果做成了PPT文档并共享在Slideshare上,你也可以在这里看到: 从讨论的结果看,Second Life实际上还是被认可的,里面提到了SL的一些缺陷,比如安全性问题,法律问题,还有更为企业所看重的投资回报问题等,这些缺陷的确会妨碍SL的持续发展,特别是投资回报,如果始终没有企业在SL的世界中获得与其投入相对应的回报,则该商业模式恐怕很难成功,但即使由于这些问题没有被SL很好的解决而导致SL的失败,讨论者也认为其他虚拟世界仍有可能成功,换句话说,Second Life做了回烈士,以自己的灭亡给其他人指引了成功的方向,这也是我的看法,当然我还是希望SL别当烈士,因为我很看好你哦 Alex Osterwalder是商业模式研究的专家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