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对女孩子产生好感,可以上溯到幼儿园时期,一个同班的小姑娘,后来她全家“移民”城里,就再也没见过,不过我至今还记得她的名字中带一个“明”字。此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我都暗自喜欢过不同的女孩子,但仅限于此,那种朦胧的好感和“爱情”完全不沾边,那时我从不看琼瑶之流写的东西,倒是《三国演义》读了很多遍,或许唯一让我开点儿窍的是金庸的小说,我很喜欢小昭。我的初恋在工作三年后才出现–这方面我是“晚熟”的典范,多年以后我在和朋友们喝酒时形容过当时的感觉,就像被雷劈中了一样,非修辞意义上的,对此他们既感到诧异,又有些羡慕,这种感觉可遇而不可求。只是好时光总是来去匆匆,直到她远嫁四川,我们能够在一起的时间也不到一年,但我知道这次是真的“爱”了,不是因为被雷劈,而是因为离别时刻骨的悲伤,她是这辈子唯一一个让我因心痛而形销骨立的女人。
我的一位老师曾说“爱情的最高境界是牺牲”,我想这境界我是达到了,从此便可以“一览众山小”!当然这是吹牛,实际情况是当时我被自己强烈的占有欲折磨得发疯,几年后在经历过又一次失败后我才终于意识到自己当年的很多行为是多么愚蠢,并深深忏悔。人不能因爱之名便为所欲为,否则与魔鬼无异,如果真的爱她,就该让她过幸福快乐的日子,如果没有能力使她幸福,那还是让她自由吧。其实事情也不像我想的那么糟糕,她应该还是带着一点美好回忆离开北京的,所以当某年的春天,她回北京探亲,我们才又能见面。一直以来她要我做的只是一个普通朋友,而不是狂热的追求者,现在我愿意扮演这个角色,只要她高兴,所以我看着她,听她述说自己的家庭生活和三岁的女儿,应和着她的微笑和轻愁,将爱意深藏心底。
她看上去宛如当年,可是我知道早晚有一天鱼尾纹会爬满她的眼角,她的皮肤将失去弹性,乳房会下垂,两鬓会生出白发,那时,爱她的人还会和现在一样吗?我一直认为女人最大的敌人不是脂肪,而是时间,“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去时”,这话我曾经对一个比我年长和一个比我年轻的女人说过,年轻的忙不迭地连声称是,年长的却没有说话。我曾经以为爱情是短暂和壮烈的,现在我倒觉得它应是悠长而温和的,真正考验爱情的或许不是生死而是时间。
当年的玄武湖畔,一个愣小子在电话里信誓旦旦地说要等她十年,而今,他已经明白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过着平静而快乐的生活,所以尽管相隔遥远,他每当想到此处,也会从心里为她感到高兴,这就足够了。
我这辈子做过的最美的梦,是和爱人手牵着手走在田野里,轻风吹起,阳光洒落,漫山遍野的野菊花。可是我不知道,梦中的爱人已经走过了我的历史,还是正在走来。